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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报告书公文格式和统一使用印章的通知

   

      为了适应价格评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的规范形象,杜绝社会不法分子盗用本公司的声望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经研究,现决定从2015年起,本公司对外使用的价格评估报告书实现统一文书格式和统一使用印章,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价格评估结论书一律采用规范的文本格式,现行采用的简易格式文本全部停止使用。
    二、价格评估结论书除按规范的文字格式和附表外,还应附上以下相关资料:
    1、评估标的勘查情况记录表或照片;
    2、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复印件,如没有的,需由委托方作书面陈述。
    3、标的权属证明资料,如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公司的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价格评估结论书加盖的印章,统一使用本公司的公章和注册价格鉴证师、注册助理价格鉴证师印章,原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专用章、车损评估人员印章、公估员印章一律停止使用。
    为了全面规范价格评估结论书印章,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于2015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印章。
    本规定实施后,凡社会上出现以华盟名义出具的简易评估报告书,本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各评估分部、分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出具简易报告书的,公司总部将追究其责任。